該起重機是主梁(單)兩端,支承連接在具有運行功能的兩個支腿上,沿地面道軌作直線往復運行的橋架型起重機。
本起重機適用于露天作業,按其取物裝置的不同,一般分為吊鉤、抓斗或電磁吸盤(起重電磁鐵)或同時用其中二種或三種。
主梁與支腿組成橋架,為起重機的主要承載部件。重物的升降靠裝在小車(或電動葫蘆)上的提升裝置來實現;而重物的橫向位移則靠小車(或電動葫蘆)的運行裝置完成。重物靠起重機運行機構沿軌道運行。
3、焊接焊縫坡口符合GB985、986的規定,焊縫外觀無可見缺陷(如裂紋、孔穴、固體夾渣、未熔合、未焊透、形狀缺陷等);主梁對接及支腿角焊縫,均采用埋弧自動焊接,受拉區的翼緣板,腹板的對接焊縫,全部進行無損探傷。超聲波探傷不低于JB1152中規定的I級;射線探傷時不低于GB3323中規定的II級:
7、起重機在標準平臺上組裝、經檢查、調整、試驗(空載)合格后準予出廠
其主要性能指標為:
主梁上拱度:△F=(0.9~1.4)S/1000 (S-跨度)
主梁旁彎:△FP≤S/2000
跨度偏差:△S=±5(采用角型軸承箱時)
橋架對角線差:│S1-S2│≤5
整機運行無明顯震動,制動輪徑向園跳動不超過表列規定:
在無外聲干擾情況下,運行總體噪聲不大于85dB;
電動機轉速額定,定轉子三相電流平衡;
電控設備中各電路的對地絕緣電阻,一般環境下不低于0.8MΩ,潮濕環境時不低于0.4M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