橋式起重機是橋架兩端(即端梁)通過運行裝置,直接支承在高架軌道上的橋架型起重機。由主梁、端梁、小車、走臺、防護裝置與電控設備(空操時有司機室)等組成。小車上面放置雙速電動葫蘆。
主梁與端梁構成橋架,為起重機主要承載部件,重物的升降靠裝在小車上的提升裝置來實現,而重物的縱、橫向位移,則分別由大、小車的運行機構來完成。上述系統均配備有安全可靠的制動和限位裝置。大小車運行采用變頻調速方式。
起重機按照GB/T14405-93《通用橋式起重機》和GB5905-86《起重機試驗規范和程序》進行加工和檢查試驗,應符合如下主要要求:
1、起重機金屬結構的材質,碳素結構鋼按GB700(鋼材牌號為Q235-B),低合金結構鋼按GB1591;
2、重要構件的鋼材在涂裝前進行表面噴(拋)丸除銹處理,達到GB8923中規定的Sa 2 1/2級;其余構件達到Sa2級或St2級;
3、焊接焊縫坡口符合GB985、986的規定,焊縫外觀無可見缺陷(如裂紋、孔穴、固體夾渣、未熔合、未焊透、形狀缺陷等);主端梁對接及角焊縫,均采用埋弧自動焊接,受拉區的翼緣板、腹板的對接焊縫,100%進行無損探傷。超聲波探傷不低于JB1152中規定的Ⅰ級;射線探傷時不低于GB3323中規定的Ⅱ級;
4、起重機構用制動輪,其材質不低于GB699中規定的45鋼或GB11352規定的ZG340~640鋼,表面熱處理硬度為45~55HRC,深15~20mm處硬度不低于40HRC;
5、起重機的主要配套件有電動機、減速器、液壓制動器、卷筒、滑輪組、吊鉤及控制電器,均由部指定定點廠家供貨,并符合相關標準規定;
6、為確保起重機的安全運行,起重機各機構均設有限位開關,當機構運行至特定位置時,限位開關動作,電機斷電,制動器抱閘,運行終止。為保證工作人員人身安全,橋架主梁兩側設有寬度不小于500mm的走臺,其外側設有高1050mm的護欄(每350mm加一道水平橫欄),底部設不低于70mm的護板。
7、起重機在標準平臺上組裝、經檢查、調整、試驗(空載)合格后準予出廠,其主要性能指標為:
7.1主梁上拱度:△F=0.9-1.4/1000S (S-跨度)
7.2主梁旁彎:△Fp≤S/2000
7.3跨度偏差:△S=±5(采用角型軸承箱時)
7.4橋架對角線差:|S1-S2|≤5
7.5整機運行無明顯震動,制動輪徑向園跳動不超過表列規定:
7.6在無外聲干擾情況下,運行總體噪聲不大于85dB;
7.7電動機轉速額定,定轉子三相電流平衡;
7.8電控設備中各電路的對地絕緣電阻,一般環境下不低于0.8MΩ,潮濕環境時不低于0.4MΩ。